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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設施
1 A級應配置系統、完善的標志、標線、視線誘導標、隔離珊、防護網;中間帶必須連續設置中央分隔帶護欄和必須的防眩設施;橋梁與高路堤路段必須設置路側護欄;互通式立交交叉及其周邊地區路網應連續設置預告、指路標志;車道邊緣線、分合流路段宜連續設置反光突起路標;出口分流三角端應設置防撞設施。
2 B級應配置完善的標志、標線、視線誘導標,及必需的隔離珊、防護網;一級公路中間帶必須連續設置中央分隔帶護欄和必需的防眩設施;橋梁與高路堤路段必須設置路側護欄;互通式立交交叉及其周圍地區路網應連續設置預告、指路標志;平面交叉必須設置晚上得預告、指路或警告、支線減速讓行或停車讓行等標志、反光突起路標和配套、完善的交通安全設施,并保證視距。
3 C級應配置較完善的標志、標線及必需的視線誘導標、隔離設施;一級公路中間帶必須設置隔離設施;橋梁與高路堤路段應設置路側護欄;平面交叉應設置預告、指路或警告、支線減速讓行或停車讓行等標志和配套、完善的交通安全設施,并保證視距。
4 D級應設置標志;視距不良、急彎、陡坡等路段應設置路面標線及必需的視線誘導標;路側有懸崖、深谷、深溝、江河湖泊等路段應設置路側護欄;平面交叉應設置標志和必需的交通安全設施。
5 特殊情況下的交通安全設施
1)連續長陡下坡路段,危及運行安全處應設置避險車道。必要時宜在長陡下坡路段的起始端前設置試制動車道等交通安全設施。
2)風、雪、沙、墜石等危及公路安全的路段,應設置防風柵、防雪(沙)柵、防落網、積雪標桿等交通安全設施。
3)公路養護作業時,應設置限制速度等醒目的交通警示、誘導等交通安全設施。
4)公路改建、擴建時,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應進行專門設計。
交通服務設施
1 A級應設置服務區、停車區和公共汽車停靠站
服務設施建設規模應根據公路設計交通量、交通組成等計算確定。服務區、停車區位置應根據區域路網、地形、景觀、環保等進行規劃和布設。
服務區應提供停車場、公共廁所、加油站、車輛修理所、餐飲與小賣部等設施,平均間距應為50km。
停車區應提供公共廁所、長凳等設施和少量停車車位。停車區與服務區或停車區之間的間距宜為15~25km。
公公汽車停靠站應根據沿線城鎮分布、出行需求,并結合服務區或互通式立交交叉設置。
2 B級宜設置服務區、停車區、公共汽車停靠站。
服務區應提供停車場、公共廁所、加油站、小賣部等設施,平均間距宜為50km。
停車區應提供公共廁所、長凳等設施和少量停車車位。
公共汽車停靠站可根據沿線城鎮分布、出行需求選擇適宜地點設置